父亲过世、母亲在世。但是母亲也没有明确态度表明房子要给谁,不过曾经老大私下里找四个子女手写签了一份协议,内容大致是母亲过世后,房子归小儿子,但是子女四人都要承担伺候母亲的义务。子女四人都签了协议。现在想问一下,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如果其他子女现在反悔了,不想把房子让小子单独占有,如果小儿子拿着这份协议,去办理房子过户,是否可以过户?
首先谢谢你的答复。现在的情况是这样,母亲还没有去世,也没有留遗嘱,至于到底房子给谁,谁也不知道,会不会留遗嘱,也不清楚
现在是放弃继承的人,有的反悔了。就是想弄清楚小儿子自己以后带着这个协议去房产局不通过其他子女能不能办理过户?或者自己带着自己的那份协议去公证处能不能办理公证呢?
应该不能办理过户。房产过户必须所有房产所有人亲自到场才可以。如果是遗产,必须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到场,并且有遗产处理协议。也就是说小儿子光凭一纸协议是无法过户的。协议公证也是如此,所有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表达真实意图,公证处才会办理公证。总之,你放心,只要有人翻悔这份协议就无法兑现。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母亲还没有去世,也没有留遗嘱,至于到底房子给谁,谁也不知道,会不会留遗嘱,也不清楚
现在是放弃继承的人,有的反悔了。就是想弄清楚小儿子自己以后带着这个协议去房产局不通过其他子女能不能办理过户?或者自己带着自己的那份协议去公证处能不能办理公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