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工地受伤了,甲和乙是包工头,丙是建筑公司。法院判决:甲和乙各负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互相负担连带责任;丙对乙负担连带责任。我已经在半年前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乙所在地法院说乙无可供执行财产,不能联系到乙,终止执行。甲还在我们省的另一个市承包工地,我们当地法院能联系到他,他说要派人和我协商,但是他不见面。我应该怎么办?丙建筑公司也是一直推拖,一个建筑公司为什么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半年的执行期就要到了,我该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半年了,无果
告法院不作为吗?一个正规建筑公司为什么强制执行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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