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盗窃了朋友的银行卡,分批拿了钱,一共5000多,被盗朋友因不知道是谁盗窃,去派出所报了案,现在我朋友被抓了,钱已经全部还给被盗朋友,大家已经和解了,并且被盗朋友已经原谅我朋友,并表示愿意取消诉讼,但公安还不同意,要送至检察院等待法院判刑,可否有其它办法撤消诉讼。个人觉得这应该属于民法,为何双方纠纷私自解决后,公安还要插手?有无其它方法让公安取消往检查机关呈报。(如果是父母或者是兄弟取了自己的钱,被盗人在不了解的情况下报了案,是否直系亲属是否也要判刑?如果不判的话,是要好的朋友取了该钱,是否可以不判,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如果判刑的话就比较严重了,毕竟钱数目也不是很多,而且和被盗窃朋友沟通得知,如果早知道我朋友干的话,他也不会采取报警这种手段.目前我比较关心的是有无方法让派出所取消往上呈报,比如说让被盗朋友说是误报或者其它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