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申请医保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身份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医院开具的费用发票、清单、疾病证明(出院汇总)诊断证明。
2、新农合医保所提供材料:
报销所需要的资料: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大病例复印件(带章)、门诊病例和小票、身份证明、医疗本、银行卡或存折,填表,提供这些东西。
一、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二、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7-26

本人社会保障卡

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报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门诊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需提供:有效收费单据、医疗费用清单(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仅限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及女职工门诊流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

3、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需提供:有效收费单据、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及《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4、本人农业银行结算账号(其他银行需提供开户行具体名称);

5、特殊情况需提供材料如下:

(1)意外伤害未直接刷卡结算类:

A、中毒、火灾、日常生活外伤等,需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报备表》;

B、本人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第三方赔付情况的法律文书;

C、民事案件引起的外伤,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裁定文书;

(2)特殊原因医疗费用未直接刷卡结算类:

A、新生儿费用结算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因医疗机构系统故障导致未刷卡结算的,需就诊医疗机构说明原因并盖章;

C、危重病抢救需提供危重病抢救的《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确认表》及病危(或病重)通知书。

(3)在其他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需提供保单及理赔分割单。

第2个回答  2021-07-26
一)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10、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二)门/急诊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报销住院前急诊的,提供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收费收据(发票)、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
6、异地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三)门诊大病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南宁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治疗卡;
6、定点医疗机构为外地医院的须出示《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四)学生意外伤害报销
1、学校证明(内容包括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就诊时间及医院);
2、门诊病历;
3、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和疾病证明书;
4、医疗费用清单;
5、收费收据(发票);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第3个回答  2021-07-26
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应当提供下列资料:身份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医院开具的费用发票、清单、疾病证明(出院汇总)诊断证明,商业医疗保险应提供以下信息:医院开具的费用发票,清单,病情证明(出院小结)检查报告保单复印件,投保人(受益人身份证明),理赔申请书(业务员代办)投保人(受益人)的银行卡复印件(附存款小票)
报销范围:
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新农合医保所提供材料:
报销所需要的资料: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大病例复印件(带章)、门诊病例和小票、身份证明、医疗本、银行卡或存折(给你付钱用)找到地方,填表,提供这些东西,然后等着付钱!资料可能因为你疾病或者事故的具体情况略有不同。医疗本本可能需要,可以先补办,再申请理赔,也可以找到地方之后根据身份证号码查出医疗代码一边申请理赔一边申请补办。
报销范围: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第4个回答  2021-07-12
一、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10、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二、门/急诊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报销住院前急诊的,提供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收费收据(发票)、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

6、异地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三、门诊大病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南宁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治疗卡》;

6、定点医疗机构为外地医院的须出示《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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