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一家合资企业,每月按时、如数交纳住房公积金。
现在打算买二手房,也许是公产、企业产,或者是私产,但还没最终确定。
我想先找亲戚朋友借钱,一次性买下房屋,以后每半年或一年提一次公积金还给亲戚朋友。
请问这样可以吗?
可以的话,我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具备什么条件?
请不要复制那些网上官话,看着太费劲,我挺着急的,想咨询下各位网友~~~谢谢
看到有别的网友说,一次性付款买房,只能提取买房子当月以前的 公积金帐户里的余额~~以后除非退休、得大病,否则从购房之日起,之后每月再交的公积金就不能取了~~天津是否有这规矩?
我就指望用那些钱还亲戚朋友了啊~~找人家借钱,买完房,不让取之后的公积金,我怎么还人家钱啊~~哭
我不想贷款的原因是~比较贪心,不想付无谓的利息。因为我家亲戚有富裕的钱,他存在银行得那么点点利息,还不如借给我,即使我给他银行的利息,他不吃亏,我也省了,但是如果公积金在买房后就提不出来,那我的如意算盘就破灭了
跪求明白人给想想办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