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的规定,如果这两个女儿是这个父亲和她们的母亲所生的话,不管她们的父母离婚后她们归谁直接抚养,她们都还是这个父亲的女儿,都还享有对其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她们都还是她们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关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的规定,如果以后她们的父亲死亡时她们的父亲无配偶并且没有其他子女的话:1 如果她们的爷爷奶奶尚在世,则她们的父亲的遗产由她们姐妹和她们的爷爷奶奶均分继承,每人各得1/4(当然与她们的父亲共同生活或者对她们的父亲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2 如果她们的父亲死亡时她们的爷爷奶奶已经不在世了的话,那么她们父亲的遗产就由她们姐妹均分继承,每人各得一半(当然与她们的父亲共同生活或者对她们的父亲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5279〈〈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cyflfg/c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