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以个人为支点,个人礼仪是对社会成员个人自身行动的种种规定,而不是对任何社会组织或其他群体行为的限定。但由于每个群体都是由一定数量的个体所组成的,每一个社会组织也都是由一定数量的组织成员所构成的。因此,个人行为的良好与否将直接影响着任一群体、社会组织乃至整个社会的生存与发展。
第二,以修养为基础,个人礼仪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表现,而是个人的公共道德修养在社会活动中的体现,它反映的是一个人内在的品格与文化修养。若缺乏内在的修养,个人礼仪对个人行为的具体规定,也就不可能自觉遵守、自愿执行。只有“诚于中”方能“行于外”,因此个人礼仪必须以个人修养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