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指什么,司法拘留说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行为人予以强行关押,在一定的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采用拘留措施可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并报请法院院长批准。拘留应当制作《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拘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02条、第106条规定的妨害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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