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考中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是什么意思呢?

我想用二学历报考,不知道要求统招的岗位可不可以用二学历报考,着急,哪位大神能明白的告诉我

一、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第二学位、辅修证书的,可持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证书报考。
二、 参考意见:公务员招考对专业的认定是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为准。辅修第二专业(即双学位)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第二学士学位的学习有区别,辅修第二专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只有一本,且第二专业在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是查不到的,因此在资格审查中一般不被认可。
三、所以招录机关对于第二学位的审核是不一样的,有的单位允许报考,有的单位不允许报考,请务必在报考前咨询招录机关。
四、相关科普:有的大学为了满足学有余力的同学对知识的渴求,允许学生在本专业的基础上再辅修另一个专业,期末参加统一考试(通常相对要求低些),最后拿到证书及学位,是一种双学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第二学位即双学位。第二学位只招收已经拿到本科学位证书及以上的学生以及在职人员,毕业后授予第二学位证书,所受待遇与研究生相同,学历高于本科,也有学校为鼓励学生学习,在本科就读阶段允许参加第二学位学习,但不授予学位证书,而第二专业毕业后依旧是本科专业,只是拿到了两个学位,二者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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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8
以辅修、第二学位等形式学习过职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并能够提交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具体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把握并解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15
江苏公务员考试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第二学位即获得第一个学位后,通过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获得第二个学位的考试(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后,修习第二学历的课程学分修满、并通过在主考院校论文答辩合格、即可获得由主考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及毕业证。
一般地凡是已修完全日制本科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函授、业余)、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网络远程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校招考试等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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