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首付是我的男朋友付的,房产证名字写的是我一个人,如果我们两个分手,这房子归谁?现在每个月的房贷是我自己还,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我们两个分手,房子归谁?他是不是也有争房子的优先权,当初首付是转到我银行账户上的,这可以作为证据吗?
房子已经买了很多年了,两个人在一起那么多年,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最近他的行为比较反常,所以我就象征性的在百度上面提了问,问一下。
房子不是现在买,是已经买了4,5年了,我们在一起有7,8年了,可是他最近行为比较反常,我怀疑他有另外的女人,所以我才问了这个问题。如果你们觉得这样就是心机婊,那无所谓。人不为己就天诛地灭,我不相信如果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你非一点后路都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