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无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相撞两车责任划分的问题,根据我国《道路交知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当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道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回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因此由南向北行驶与由西向东行驶车辆相撞,应该是由西向东行驶车辆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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