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单设,高考须达一段线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地方专项招生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避免因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
严格审核公示,杜绝资格造假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审核结束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分别在工作网站或指定平台和中学校内公示。
重要提示: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专业平行投档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院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院校。各县(市、区)录取总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