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当如何入账

如题所述

1、若利息为银行存款利息,则计入财务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2、若利息非银行存款利息,则计入应收利息。

一、应收利息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应收利息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应收利息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应收利息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2、实质性分析程序。按照不同借款类别,将借款平均余额与平均利率的乘积,与账面利息收入相比较。确定两者差异额是否合理。

3、与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相关项目的审计结合,验证确定应收利息的计算是否充分、正确,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对于重大的应收利息项目,审阅相关文件,复核其计算的准确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函证并记录。

5、检查应收利息减少有无异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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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6

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一般是用来冲减财务费用的,因为财务费用的余额一般在借方,所以,可以用借方负数(红字凭证)来表示。

取得利息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收到利息收入,通用记账凭证如何记:

若利息为银行存款利息,则计入财务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若利息非银行存款利息,则计入应收利息。

扩展资料: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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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0-26
在新的会计制度实施后,对于典当企业来讲,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当计入哪个会计科目,一直是大家讨论的一个话题。这里,我们从银行存款利息可能入账的科目和它本身的属性来具体讨论一下。在典当会计实务中,银行存款利息最有可能入账的科目,即“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和“业务及管理费”。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从字面上看,都是利息收入,但是这种账务处理方法有很多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其一,不符合会计制度有关利息收入的核算内容。在一般企业,利息收入作为利息支出的减项计入财务费用。但是典当企业则不同,由于典当企业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所以典当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典当企业的利息收入的核算内容是指:企业由于日常经营活动即发放各种贷款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综合费收入和利息收入。所以典当企业的利息收入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在概念反映的内容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应当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是企业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不符合这一要求,它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其二,不符合监管部门的统计要求。“利息收入”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不但有会计学上的意义,而且在监管部门的统计上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利息收入是典当企业的主要营业收入,它是衡量典当企业经营情况,取得收入进而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从业务内容上,它应当是典当企业发放各种贷款取得收入的综合表现,所以,也是分别衡量企业各种贷款收入的指标。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无论加大其中的哪一项收入,都会影响监管部门的统计要求。其三、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势必影响企业会计报表和经营报表的不一致。企业利息收入在数量上,应该等于企业发放的动产质押贷款、财产权利质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的合计。在监管部门设置的经营报表中,利息收入与其三个组成部分即动产质押贷款利息收入、财产权利质押贷款利息收入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有着严格的数字逻辑关系,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就会导致经营报表的表内数字关系不平衡,或者导致利润表和经营报表的表间数字关系不平衡等现象。其四,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增大了企业的税基。利息收入是典当企业的业务收入,也是企业计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的依据。将银行存款利息计入“利息收入”,无意是增大了计算税金的依据,使企业多缴纳了税金。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显然是不合适的,同样的道理,将其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及“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也是不对的。那么计入“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是不是可以呢?“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是典当企业唯一的费用科目。从这个角度说,如果不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营业收入,似乎就只能将其作为费用的减项处理了,即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但是,我们注意到,在会计制度的“业务及管理费”的所有明细科目中,没有与银行存款利息有关的,这是因为,典当行是经营特殊商品的企业,这种特殊商品就是货币,由企业所经营的商品所产生的支出除非正常损失外,是不能作为费用处理的。所以,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也是不合适的。那么,典当企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当如何做账务处理呢?我们从它的会计属性来做分析。任何企业的存续都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做前提的,任何资金的取得都有一定的资金成本。典当企业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它的资金也是有成本的。典当企业限额内的银行借款应当支付利息,是资金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也是有成本的,是以投资者获取回报为前提的。所以将企业所持有的资金存入银行所收获的利息收入应当是这些资金成本的减项,是资金成本即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所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当属于成本这个会计要素。对于典当企业来讲,与收入(即“利息收入”)配比的经营成本会计科目是“利息支出”。因此,典当企业发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支出”科目比较合适。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支出”,准确地划分了企业经营收入、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为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奠定了核算基础;准确地确定了企业的计税基础,避免了企业多交税金的情况;理顺了企业会计报表和经营报表的关系,符合会计报表和经营报表反映的经济实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0-04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银行存款利息入账分为活息和定期。
  活期存款:
  活期利息,可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的借方红字,同时增加银行存款的借方蓝字。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且金额较大时,应按月或季度进行计提存款利息,计提时,借应收利息-定期存款利息,借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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