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区别

如题所述

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行政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 事业单位的应收票据是指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应收账款 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是指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3.预付账款 事业单位的预付账款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将预付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关键点),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账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多选)。 (1)事业单位各部门拨付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2)事业单位的对内、对外借款,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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