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不合格,学校不会发放毕业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从该条款可以推知,毕业生毕业论文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前提条件,因此,毕业论文不合格,学校不会发放毕业证书。
扩展资料:
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
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不合格会不给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因此如果论文答辩不能通过将会延迟毕业,二年内仍然不能通过则劝退,作退学处理,当然不能毕业,只发给肆业证。
对于不及格(59分以下,同时具备以下三条或三条以上者)的相关要求有: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4)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
(5)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收集不得当,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不能正确阐述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