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找准切入点、运用结合点、把握着力点,抓住着重点,千方百计解决影响社会和谐德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一)要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制度。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需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定期报告、
协调会议、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要坚
持以人为本,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改变、重大项目引进、重要活动举办等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征求群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增加透明度,减少因决策不当带来
的社会各方的利益冲突。三是健全完善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镇(街)调解中心和村(居)调处工作站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运
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形式,及时有力地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严防其升级、激化或转化。四是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仅
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看能不能干五是建立积极预防稳妥处置社会公共危机事件机制。加强预防、稳妥处置。六是健全完善处
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快速有序反应机制,防止和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制定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处置稳妥有效、协调有序。
(二)要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实现社会平安和谐。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排查整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改善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
(三)要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现人口的有序流动。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随着新的户籍管理规定出台,就需要我们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办
法。一是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仅是人口问题、经济问题,同时也是
社会问题、政治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以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以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
为目标,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利益和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
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方面与本地居民享有平等
权益。二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的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
根本要求,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摆上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的重要议程,着力巩固各级管理体系;完善各级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定级定编的专
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三是以出租屋为重点,强化暂住登记,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抓手。
(四)解决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问题,提升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我国社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深刻社会变革中,社会生活多样化、多元化、多变化的特征日益凸
显,出现了一些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阶层。在当前新的形势下,解决好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问题,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境内社会
组织。对境内社会组织,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建立和完善
法律法规,加强依法准入、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明确有关部门管理、监督职能,明确社
会组织开业条件、审批程序、职责任务、活动宗旨,规范其行为。
(五)加强基层墓础建设,全面夯实基层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大平安建设的经费投入。要将平安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以保证综
治各项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二是健全完善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市区、镇街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市区综治办和镇、街
道综治办有足够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工作中心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村(居)综治工作站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建设和村(居)
委会、治保会、调解会,以及基层
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
司法所的建设,确保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机构运行正常。
(六)发挥综治委成员作用,积极推进齐抓共管。要落实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工作目标管贵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要建立和完善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以及综治委“五个
专门工作小组”综治工作
述职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平安创建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促进综治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增强参与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