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确实是很大一部分的婚姻都是一时冲动而导致离婚的。如果真的深思熟虑之后再去离婚的人要么就是婚姻当中的男人渣的彻底,要么就是婚姻当中的女人浪的彻底。这两句话基本上已经能总结出来,很多因为思虑思考过很多而离婚的原因,如果不是到了迫不得非,不会真正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
上面说说有一本书上说过 即使最美好的婚姻,一个人的婚姻里,再恩爱的夫妻,一生中也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即使最幸福的工作,也会有200次辞职的想法,50次摞担子的纠结……我也经历婚姻有一年多时间,我觉得我也是有过这种想法的。因为吵架,因为家庭的一些不顺,因为大家在意见上有一些争执,或者有时候因为钱。
我的故事有点复杂,因为我生孩子的时候他的一些家人比较多管闲事,做出来的事情比较让人难以接受,一直想试图左右我生产的决定与想法。
所以我对他的家人有非常大的怨念,而他的一个家人非常喜欢越界来管我的事情,包括我的工作、学习、生活状态,包括我怎么带孩子,包括我让我的孩子在什么环境下生活,也包括我跟什么人交往。在这一点上我先生是知道的,然后他偶尔会有觉得他这位家人做的是对的,他的家人就应该管着我,他的家人是就应该越过他,而对我做些什么,我就觉得非常的生气。
进而就会有一种想离婚的念头,因为我是这么觉得的,他对我好又怎么样,他维护他那那些那么过分的家人的要求,那我算什么?一个维护三观不正的人的丈夫,我要来做什么?是的,在我眼里他的那位家人是非常的三观不正。我为什么要跟他生活一辈子?我是必须要男人运用活吗?没有他,我活不下去吗?明显不是啊,没有他我一样能活得很精彩啊。所以想着想着就想离婚了。
当然这些问题是因为他的错,而我自己也是一个比较理智的人,有时候他认错了之后就觉得还能接受,这样过下去也可以,就没有离。但是如果真的争执的很厉害,我还是以一如既往的没有阻止或者是支持他的那个七大姑八大姨的做法的话,我还是会跟他吵,吵着吵着就会想离婚,并且,很多小问题是用来累积的,说不定,在某一时刻,终于忍不了了,就离了。
其实大部分的离婚都是一时冲动,很少一部分是想的特别清楚、明白的,对于婚姻而言,有太多的束缚,不如爱情那么自由,有时候婚姻还需要承担很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家庭关系,真的让人很累。如果稍微敏感一点的人,都会觉得,对方不爱自己了,对方不在乎自己了等等。
要知道现在这个社会压力很大,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承担了太多太多,而婚姻大部分成了搭伙过日子,有没有感情已经是次要的了,最重要的是可以过得比一个人好,但是很多情况下,却是自己不自由了,不那么随心所欲地想干啥就干啥了,甚至自己辛苦赚来的钱都需要两个人一起花了,等等,这些问题会让人产生怀疑,尤其是对于一些不顾及家庭的人而言,另一半的怀疑就更重,经常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两个人生活还不如一个人快活,所以就选择了离婚。
还有一部分人觉得自己的老婆没有别人的老婆有魅力,整天就知道唠叨;有的女人也觉得自己的老公不顾家,不懂得怜香惜玉,赚钱没有别人老公多。经常时不时出现的别人家的老公、别人家的老婆,都让人觉得自己不够幸福,所以才想换一个人生活,殊不知“夫妻还是原配的好”。
其实以上的种种原因或者情况,都是人心的问题,很多时候人不能够认清楚自己,认清楚对方,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不够明确的生活目标和行为习惯,让很多人轻率地选择了离婚,觉得这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和方法,却不知道,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止这一种,离婚也许是最不好的下下策。
建议以后的离婚不要审批的那么快,应该向四川省学习,也颁布"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让夫妻双方都好好冷静冷静,等到想明白之后再做出决定,不要后悔。离婚又复婚,来回地浪费时间和精力,或者等到自己想去珍惜,对方已经有对象了,岂不是人生一大损失和遗憾。
夫妻之间相处,因人而异,但是每一个家庭都有每一个家庭的烦恼和困惑,不然就不会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种说法了。离婚是一种两败俱伤的行为,最最关键的是,如果有孩子,受伤害最大的是自己的孩子,甚至会影响孩子的一生。所以,既然当初选择了现在的爱人,一定有选择的道理,当时自己的眼睛没有瞎,自己的脑子也没有短路,那就真真正正想和这个人结婚生子,相伴一生。所以尝试这去接受他/她的不完美,就像刚刚恋爱时那样,包容他/她,帮助他/她,彼此成就最美的人生。
我们似乎一直在提倡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近几年闪婚闪离的现象已不足为奇,我们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反而这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引起了我们的深思,当然会有很多人觉得离婚还要冷静三个月会不会太过于啰嗦了,如果结婚也冷静这么长时间婚估计大多数的婚都结不成了,但小姐姐我觉得呢对于一些年轻的小夫妻有时候会容易一时冲动就做出不理智的决定,这样的一份通知书会帮助挽救他们的婚姻。
正如安岳县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所说:”这封通知书在于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特别是提到双方的小孩,希望能挽回双方的婚姻”所以我认为呢这样的一封通知书在于用法律规范来约束那些小夫妻冲动的行为并且劝解的篇幅大一些,在这三个月中法院的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反复的回访所以软硬结合挽救了这对小夫妻的婚姻,初见成效。
小姐姐我觉得呢,这样的通知书是要有针对性的发放的,不是所有的离婚都要冷静一下比如说家暴妇女如果一直拖延着会加剧对女方的伤害;还有就是如果是触犯了原则性的问题比如出轨这样的问题也是刻不容缓必须要解决的,三个月的时间反而会让问题发酵恶化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如果是类似上述的案例一些夫妻因为生活琐事一时冲动要离婚并且有小孩子为了不给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可抹灭的阴影所以会给他们的父母一点时间冷静一段时间,因为我觉得他们既然是自愿结婚又在一起共同生活过,肯定有感情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