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被单位解聘时是口头说的,后来要求赔偿时发了邮件给单位的负责人,在邮件中有写被解聘、没给合同等事实,也提出了要求赔偿,此负责人也针对我的邮件做出了回复,在回复中有对我提出的要求的处理意见,像这样的邮件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