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红楼梦》,让我欲罢不能。每每读到佳句,欢喜的紧,读到伤心处,泪眼连连。
《红楼梦》以贾府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上至朝廷,官场,下到市井、乡里的人情世故和风尚习惯,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就是上至宝玉,金陵十二钗,下至丫头都是那么的具有才华,个个都出口成章,让我刮目相看,更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印象最深的就要数黛玉和宝钗了。
黛玉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又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因此养成了她多愁善感的个性,她的眼泪总是又多、又细、又长。空有了一颗玲珑心和无人可及的诗情才艺,真是让我倍感遗憾啊!
反之,宝钗从小就在大户薛家出生,又有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就大家闺秀所具备的大气了,因此也更得长辈们的喜爱了。更是“是非面前绕道走”,连丫头们都喜欢她。而我又觉得她虽然表面上是风光了,但做每件事都要思前想后,肯定是件特累的事。
《红楼梦》里对每个人都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心思,读了以后真是受益匪浅,更感到世态炎凉,真真假假,到头来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红楼梦》引人入胜的地方数不胜数,真不愧为是文学史上的瑰宝啊!
六
梦回红楼-_读了《红楼梦》有感_800字
怡红别院驻在烟雨楼前,停在台阶拦我越走越远。一角的天,满眼的弦,奈何不了前世的缘。
——题记
窗外的落红已是满眼,桌上的书已成山,只是那红楼韵却又神似地穿透出来,揭开了那尘封的泥,为我引一段线。
最爱她似笑非笑的迷人眼,最爱他似懂非懂的勾魂颜。最怨她捂脸葬花情已伤,最怨他撑脸开盒吃胭脂。最爱他们的幼稚,最爱他们的叛逆。
是第几次,翻开那厚重的书页,淡淡的书香拂过鼻尖,已记不清。
只是,那些捧书细读,字典在旁的朝朝暮暮,像是蒙上了一层细细的轻纱,从眼前掠过。此刻,雾里看花。
太白小时不识月,竟呼作白玉盘。而小时的我,不懂红楼,却也真真地落了泪。
是太小了吧?还未经世事,不问悲欢离合,不管七情六欲。只是生离死别,大概还是懂了的。
漆黑的夜,呼啸的风,她斜卧在榻上。阵阵白烟像是幽灵,一点点允吸着她的精魂。泪似乎已经流干,只剩下涩涩的痛。那熊熊烈火吞噬着她的情,他们的曾经。那些娟秀的字体,情意的诗句终将燃成灰烬,猎猎作响。
雪似的手绢,冰似的人儿,终在这火热的情中融化。突兀的留下了那格格不入的红,呕心沥血的红,她终究还是放手了。
用一世的泪,还了他的滴水之恩。遂了愿,了了情。
在学堂的第三个年头,少不更事的我,为这段情,这个人,流了泪。不懂爱,不是因为爱,只是那份至死的执着,箍紧了我充血的心脏,丝丝入扣。
到了此刻,我已不会为了那份纯真的年少情而落泪。只是,心中还是会有些抑郁,挥之不去。
身处红尘,只是过客的我,已明白,往事如烟,不必忧愁。
只是,还是爱捧着书傻笑,望着天思念,还是会幼稚得像天上纯洁的云。不过,我们还是被时光的风磨出了些许棱角。我们已习惯了反抗老师,顶撞父母,我们叛逆得像草原上驰骋的马。
对于宝黛,有人感动于他们的爱情,有人感动于他们的悲剧。而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的我们似乎已学会了感动于他们的真实。
他们不会掩饰自己的悲伤,他们可以狠毒地道出心中的不悦,他们有勇气翻看开那本罪恶的《西厢》。但他们最真实的莫过于他们躲不过人世的网,再怎样躲避,逃脱,不过是自己织网,独自死亡。
但至少,他们曾努力过,努力冲出那银丝的网,却已足够。
都道“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非也。于我“不求结局如愿,但求有过奋斗!”这已足够,这便足够。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捧一杯红茶,梦一回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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