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带着儿子离开3年了不会回来了,又不和我离婚,我很想她,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那你去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这就是说,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离婚。
但下落不明不等于失踪。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因为离婚和宣告失踪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不可以同时进行。所以当夫妻一方失踪时,可以直接选择离婚,走公告离婚程序,也可以先进行宣告失踪,再离婚。这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如果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结束。当被宣告失踪的一方再度出现时,夫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如果双方仍然决定要维系婚姻关系,那么夫妻双方应当到登记机构去办理婚姻恢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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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29
离婚吧
第2个回答  2014-10-29
跟她沟通追问

可我都不知道她在哪里,她的联系方式都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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