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双方签字了的民事调解书 赔偿了2万多元 股骨近段手术费用等 09年对方称洗澡滑到原先手术部位的下段粉碎性骨折及原先钢板未取出 因果关系要求赔偿 咨询律师说是民事调解书签订一年后 任何费用都不予赔偿了 请问是不是这样的 谢谢!
民事调解书当事人签字后不能上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扩展资料: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它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
民事调解书的结构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
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
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
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
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
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