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1年领的结婚证,民政局没有档案,我们的婚姻有效吗,现在我想离婚,结婚证男方拿着,民政局没有

案,不给我开证明,现在法院立不了案,我们已经分居十个月了,他偷偷把房子卖了,还有居委会有不给开男男方居住证明,立不了案,我该怎么办?

你好,因为你这是8几年结的婚,即便没有结婚证的话也是属于事实婚姻的。当时手写的结婚证上应该有民政局的公章,虽然没有档案但是也应该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民政局不给办理的话,那就只能通过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了。如果两个人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好了,到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很快也能办理离婚。不过这个途径比到民政局要麻烦的多一些。如果民政局办不了就只能走法院这一步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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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2
你好,你先到你们当地派出所去打一个关于你们婚姻关系的说明再到民政局去打证明就可以了,至于男方的居住证明居委会出具没有多大法律效力的最好也到派出所去打,如果民政局还不给你出具证明,那么你直接拿着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户口本去立案就可以了,请采纳 谢谢合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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