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那家公司做了不到两个月,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属于我的那一份没有给我,后来公司就拖欠工资导致我们全都离职,之后我问他要劳动合同老板就不给了,也没有离职证明和欠条之类的,我现在要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办?可不可以让之前已申请过劳动仲裁的同事证明?这样可以胜诉吗?
我自上班以来就没有拿过工资,工牌当时走了也没有拿走,因为是试用期就没有社保,人事给过我一张工资单,但是没有盖章的不知道行不行?劳动仲裁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