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新的工作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原有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离职后,新的工作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原有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我是当地人,不想销户,请问我需要做什么?
是一次性提出来,还是自己继续缴纳,还是不理它?

建议自己继续缴纳,之后买房,都是很好的,可以公积金贷款,或者直接取出来付首付。如果没有换城市,公积金除非买房,不然是提取不了的,如果换了城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拓展资料: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21
  公积金被封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上的钱不会动的。如果不准备缴纳,那么可以提取出来。
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个回答  2010-08-11
离职后公积金账户会自动封存,新的单位不给你交纳账户会一直处于封存状态,你不用管它。没有单位个人是不能交纳公积金的。账户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只要不销户就可以。
第3个回答  2010-08-09
自己交纳也可以,放着不管也可以,以后退休还是可以拿出来的,或者以后新的单位交了也可以的,个人觉得自己交好点,如果以后打算买房的话
第4个回答  2010-08-09
没有单位不可能自己缴存公积金的!本地人可以封存你的公积金,等以后有单位可以继续缴存。退休的时候公积金可以取出来,要是想要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连续缴存12个月才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