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10-26
一直就有这个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2个回答 2017-10-27
2005年出台的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通过兼职获得经济利益。若是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取得有关机构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请注意,上面提到了,可以在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才可以在外面兼职,但是兼职是不能获取任何报酬的,若是有报酬的话,就触犯了法律,是需要受惩罚,严重的则可能会涉及了刑事罪。
第3个回答 2017-10-26
公务员是各级党委、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每个公务员手中大大小小、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权力,因此公务员从事二职业极易滋生腐败。公务员从事二职业必然会忽视自己的本职工作,削弱敬业精神,从而遏制了对工作的创新。
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务员的廉洁,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该规定中的“在机关外兼职”,不包括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这是因为根据本条规定,这种兼职是绝对禁止的,有关机关不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