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业务计算题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7月初“应交税金”增值税明细账中,进项税款为5000元。7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购买工程物资一批,专用发票进项税款34000元;(2)购入材料一批用于产品生产,专用发票进项税款5400元;(3)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材料一批用于产品生产,普通发票上货款10600元(其中增值税600元);(4)建造托儿所,领用生产用材料一批,价值10000元,增值税率17%;(5)本月销售产品一批,专用发票上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
要求:(1)计算7月份发生的可抵扣的进项税款;(2)计算7月份发生的销项税款;(3)计算7月份应纳增值税款。

1、七月发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400-1700=3700元
分析:①由于购入工程物资的目的是用于建设不动产,其不允许抵扣;②购入生产用材料,有专用发票,可抵扣5400;③购入材料只有普通发票,不可抵扣;④由材料税率17%可知此批领用的是开专用发票的材料,故不得抵扣 需进项转出额为10000*17%=1700元

2、计算7月份销项税额为17000元
分析:题中已知。

3、七月应纳增值税额=17000-3700-5000=8300元
分析:本月应纳增值税额=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抵扣额-上月末进项留抵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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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9
(1)5400-10000*0.17=3700
(2)17000
(3)17000-3700-5000=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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