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丢了可以补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于适当的党纪处分。流动党员丢失《流动党员活动证》也应及时向签发单位党组织报告。
扩展资料: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过期的问题,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党员,因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声明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办。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新闻网-在线答疑:党员的组织关系及转递中的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