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11
首先,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许当事人滥用。法律保护公民离婚自由的权利,但也不鼓励轻率离婚。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就是说,只要具备上述5种情形之一,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会尊重起诉离婚一方的意愿,判决离婚。
最后,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形态的不断更新,法律也对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进行了与时俱进的调整和丰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又规定了14种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