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离婚手续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也已经产生法律效力,这时候女方把孩子接走,让孩子脱离男方的监护抚养(不让男方带回),男方作为孩子的抚养监护人可以直接报警,第1次由于夫妻离婚后女方还是孩子的法定(共同)监护人,警察可能通过调解(警告女方)把孩子要回来完事,但这种事情应该不会发生第2次,多几次就属于扰乱社会秩序,再报警的话,女方就可能治安拘留,所以男方还是先和女方家庭沟通一下,不能的话也只能报警。
知识扩展: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