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1:由于工作单位的调动,现要将省住房公积金转到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如何办理?
答: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往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需提供由转入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转入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并由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为确保转入资金账号的准确无误,《转移接收函》一律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
情况2:如果以前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交了一年多,后来新单位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现如何办理市公积金帐户余额转移手续?
答:由原单位到市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转移手续后如何查询余额?
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转移资金如何划转?如何确认转入信息呢?笔者从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职工转移住房公积金,均需按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在陕西省境内转移的,其住房公积金由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网银系统直接划转到《转移接收函》上提供的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
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办理完转移业务的第二天就能查询到余额的变化。但由于转移业务是将原单位的期初余额、本期缴存额、本期支取额自动合并到新单位的对应项目下,所以通过电话、网上查询只能看到余额变化,不能看到具体的转移金额。
备注:个人可以通过身份证、账号及密码等信息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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