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干部就是乡级正职。
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职务级别,是最基层的领导层级。国家部级机关下设司局级、县处级、科级等层级。地方政府省、自治区下设地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等,其中乡镇(街道)级与国家机关科级为平级单位。
同时,有些企业的管理部门也按处、科等称谓设置,但其并不对应相应的行政级别,也与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的相应职位的待遇无关。
有的机关(行政级别较高的)部门中,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员,按行政级别,享受正科级待遇,通常也被任命为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含义】
正科级干部就是乡科级正职,有领导职务(如:乡长、科长等)和非领导职务(如:主任科员)之分,一般是九到十二级,处于副科级和副处级之间。一般来说,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扩展资料
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即党委书记和乡镇长都是正科级干部,拥有地方的实权。
但是非该级别的正科级干部如县城的政务中心如农业局、教育局等为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为正科级干部,但是实权却不如乡镇长。至于更高级别的如省市行政机构里的正科级干部更是没有多少实权。
录用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4、分类管理原则;
5、依法履行职务原则。
任职条件
具体部门有具体的规定,一般要求:
(一)个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觉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务要求
不同岗位也是很不一样。比如乡镇里的正科级也就是书记乡镇长是负责全乡镇的总体战略性的问题,而其他行政机构如县市里面的同级别干部是主要负责具体的本领域的任务。
权利与权力
权力与他所处的具体岗位相匹配,如上所述。
权利主要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