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从科一重新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法条:
第五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每周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及时查处、通报发现的问题。
第五十三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车辆管理所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证科目三5次都没过,已考试合格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科目三注意事项:
1. 考生指纹验证无法通过后,请下车对指纹进行重新采集后方可重新排队进行考试。
2.考试过程中如果考生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进行靠边停车,靠边停车动作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进行下一次考试。
3.考生按要求完成所有必考项目且行驶距离大于3公里后,系统将自动提示靠边停车。学员听到靠边停车语音后,请在考试路线上自行选择清晰路沿石(或道路边缘实线)处,确认安全后完成靠边停车动作。靠边停车完成后,系统将语音播报考试结果。
4、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边环境时,为保证雷达信号检测的准确性,请保持人身与车身距离在1米范围内。
5、根据公安部对驾驶人考试规定的要求,每个学员1次预约有两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不及格可当场补考一次。
学员第一次考试时需要参加绕车一周和夜间灯光模拟,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第二次补考时,学员可不进行绕车一周和灯光模拟,准备完成后直接开始第二次考试. 第一次考试不及格停放车辆区域的考试科目将在绕路线一周后开始考试。
考试起点可以在考试路段的任意位置,最终学员需要考满16项考试项目后方可结束考试上传考试成绩.(注意:参加白天考试的学员需要进行夜间灯光模拟,参加夜间考试的学员将不再进行本项目的评判)。
6、如有多人同时跟车准备考试的情况,一个学员考试结束后,下一个学员需要依照标准流程下车从上车准备,绕车一周以及夜间灯光模拟等开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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