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赔偿怎么办?

如题所述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判决生效后,义务方必须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如果越期义务方仍不执行的,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对义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拍卖,赔偿给当事人。 当事人如果是个人的话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法人的话,就应在半年内申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