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8.12到公司工作,当时签了试用期劳动合同,说三个月转正,结果试用了五个月才给我转正,当时的

合同也没有一式三份,甚至公司都没有盖章,直接把原件存在仓库里,转正之后公司也没有再签转正的合同。今年3.2我的领导因为一些私人原因劝退我,她跟她的上司说是因为我在岗玩手机所以劝退我的,实际上我是在中午休息时间看手机的,3.3号我正式提出离职,今天我已经离职了,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有经济补偿吗?

第1个回答  2014-03-06
您好!你这种情况是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同你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追问

因为我这种情况属于劝退,当时办离职手续的时候也没有想那么多,没有对经济补偿这部分进行协商,事后也可以追讨吗

追答

您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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