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是我国古代第一个礼制完善的朝代,在周初即制定了完善的礼仪与典章制度,周公所制《周礼》在今天仍是中国人礼仪与精神文化的标准之一。虽然繁琐的用器制度早已被时代淘汰,但是其中许多合理的精神文化部分仍然沿用。实际上早在春秋战国这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周礼就逐渐被篡改,天子所用的各种制度也逐渐被僭越,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用鼎的形制与用鼎制度的差异。
众所周知,鼎是礼制中最重要的一种器物,古代将“鼎”为立国的重器、政权的象征。
秦灭周后虽有所继承,但更多的则是变革与创新,将周秦文化鼎的形制与用鼎制度进行对比,便可发现秦文化最初也是遵循、使用周代的制度,但随着秦文化自身发展壮大,鼎的形制与使用制度逐渐发生变化,最终形成秦国独特的礼制,这也宣告了周礼制度的寿终正寝。
一、周、秦文化鼎的形制
(一)、周鼎的形制
两周时期,周人传统的“鼎”多为青铜所制,青铜具有熔点低、硬度大、可塑性强、耐磨、耐腐蚀、色泽光亮等特点,适于铸造各种器具,且西周是青铜文化的鼎盛时期,周人已经熟练掌握了青铜的冶炼技术,《周礼·考工记》对青铜制造器具有详细记载,“金有六齐: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种鼎之齐。”从今天出土的两周铜鼎来看,基本上符合这种制造工艺。鼎的类型也比较多样,按文献记载可分为三种:镬鼎、升鼎和羞鼎,这三种鼎是使用场合不同,但方式一样,都是飨具。
西周时期以圆鼎居多、方鼎较为罕见,往往高等级贵族才可以拥有。
圆鼎代表性器物有大盂鼎、大克鼎、毛公鼎等。毛公鼎是西周晚期青铜重器,因作器者毛公而得名。圆鼎的特点是口饰重环纹一道,敞口,双立耳,三蹄足。方鼎代表器物有洛阳北窑西周贵族墓地出土的兽面纹铜方鼎,方鼎的特点是直腹,立耳,柱足,腹部正中和腿的上部常铸有粗眉大眼的饕餮纹,四角和每面正中都有突出的扉棱。总体上看,青铜鼎的立耳、鼓腹、敞口、蹄足是其四大特点。
除此之外周人还有使用陶鼎的情况存在,一般在尺寸上是同时期青铜鼎的一半。迄今发现的均为圆鼎,可以视为是对同时期青铜鼎的仿制,鉴于陶器制造工艺与青铜器不同,周文化陶鼎无法完全与青铜鼎一模一样,所以有一些细微区别,陶鼎的立耳较小,腹部、足部虽然也呈蹄状但是依附于器体之上,没有明显的转折线,足底部仅仅做成扁足呈鸭嘴状。典型周文化陶鼎的特点是纹饰繁复,有的还彩绘精美的图案,以增加鼎的庄重感。
典型代表为东周时期燕国的国君墓出土陶礼器鼎,北京燕下都九女台出土陶鼎制作精美、陶质细腻、蹄足根部为兽口。结合文献及墓主身份可知是燕国参与“五国相王”后,燕易王专为“行天之制度”而制造的一批陶礼器。
燕国本是姬姓封国(第一等公国),自立国以来一直遵从周礼未有变动,从器物形制到使用制度皆可作为周礼的代表,只因为时间仓促来不及制造与天子级别相当的青铜器,才采用制作精美的陶礼器替代。
(二)、秦鼎的形制
秦文化兴起于西周初年,在今甘肃礼县大堡子山发现的秦西垂陵园,出土过秦公簋、秦公缚、秦公鼎等重器,这一时期秦人完全学习周代的各种制度,对先进的周文化认同感极强。礼县出土的三件春秋型秦式鼎特征鲜明,皆使用双合范浑铸成形。其中一件秦公鼎现存于上海博物馆,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制品。此鼎立耳折沿,浅腹略鼓,平底,兽首蹄足,颈腹饰兽身交连纹,立耳外侧饰鳞纹,腹内壁铭文6字,记秦公作此鼎。
经检测,大堡子山出土的青铜器与同时期西周青铜器的制作技艺十分类似,各种金属比例也相近,应该是秦人在学习后或直接在周人工匠指导下完成的。
秦文化陶鼎在关中各地中小型秦墓中都有所发现,总体上看工艺简单、粗制滥造。陶鼎均为泥质灰陶,圆形、带立耳、带盖,三足皆为兽蹄状足,足底外撇。外形上是为对西周青铜鼎的模拟。附加花纹已经不存,最多在顶盖上绘制弦纹、锯齿纹,直径也仅为三、四十厘米。
二、周、秦鼎的使用制度
(一)、周鼎的使用制度
两周时期鼎的使用有一套严格是制度,这在文献中有详细的记载,《公羊传·桓公二年》:“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氏三”,大体上来看:天子用太牢九鼎(配八簋),诸侯用七鼎(配六簋),卿大夫用少牢五鼎(配四簋),士用三鼎(配两簋)或一鼎,九鼎分别盛放牛、羊、豚、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而且这些鼎形制相同,只是在大小尺寸上稍有差别,即一套鼎(簋)按从大到小进行排列,迟至周昭、穆王时已经完全形成。
到东周时期则普遍流行使用、随葬两套鼎簋来表示身份的行为。而在西周贵族墓葬中,使用陶鼎的贵族身份都是中小贵族,等级较低,或是苦于财力不足才使用陶制器物替代青铜器。
总之,在使用制度层面上看:方鼎比圆鼎级别高、两套比单套级别高、大鼎比小鼎级别高、青铜比陶鼎级别高。
(二)、秦鼎的使用制度
秦文化发展的阶段在春秋战国,此时周文化逐渐衰退,东周天子对诸侯的控制力也逐渐降低,各国因所在地域不同、生产生活方式不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用鼎制度,并且不断僭越周代制定的“鼎簋”制度。就秦文化来看,可分为两段:
在春秋至战国早期秦墓中所见的用鼎制度有三个特点:一是实用器只存在于大夫级以上级别中,而低级别贵族都用微型化的明器来替代;二是只随葬一套列鼎于墓葬中,而周人有随葬两套的情况;第三是礼制仍遵循周礼,虽然此时出现敦、豆等新兴器物并在东方列国中普遍使用,替代了簋,但秦人仍坚持使用鼎簋不变;
到战国中期晚段秦国开始变法,学习东方列国从而迅速摒弃周礼,各种明器性质的鼎和仿铜陶礼器鼎泛滥开来,而且还有与东方列国相似的鼎豆、鼎盒、鼎敦组合,周礼内涵早已不存。
三、周、秦时期用鼎的继承性与差异性
就器物层面来看,秦文化青铜鼎虽然不如周文化青铜鼎造型精美,但二者的相似性很大,这是秦人学习周人的结果,处处体现出秦人对周文化的继承性;而陶鼎的区别较大,秦文化陶鼎更为草率,根本没有礼器的庄严性,这体现出差异性。
就用鼎制度来看,周代用鼎制度形成后,周人便一直沿袭使用坚持不变,只因东周中晚期(春秋战国)国力大为衰弱才采取明器性质的陶鼎来替代,且鼎簋制度也一直坚持到灭国未变,从未发生过僭越现象。
反观秦文化则不然,在西周晚期秦文化刚刚形成时,积极学习先进的周文化,鼎的形制与使用制度皆与周人雷同,基本上符合《周礼》所载的制度,此时周秦文化还有一定的继承性和延续性,但是随着秦文化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周文化的衰落,战国中晚期秦人开始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文化,自然就逐渐摒弃了西周建立的用鼎制度,一方面在质量上使用陶制鼎来滥竽充数,一方面在数量上随意僭越,使鼎这种国之重器完全丧失了庄严感和神秘感,这也是用鼎制度的差异。
并随着秦国灭亡东周,将周天子将为诸侯,迁九鼎于咸阳,便彻底结束了周代的用鼎制度。
四、结语
鼎是中华文化的象征性器物之一,西周创立了完备的用鼎制度。青铜鼎的形制有方、圆两种,以圆形居多,主要特征是立耳、鼓腹、敞口、蹄足,并有繁复的纹饰。周文化陶鼎是对青铜鼎的仿制,制作简略且无纹饰。西周的用鼎制度以“鼎簋”为核心,从天子到士一级都有对应的组合、数量,且至东周灭亡一直遵循,尤其是青铜鼎这种重器,自西周一直延续使用到东周,历代周王一直妥善保管,虽然其间发生过“楚庄王问鼎”、“秦武王举鼎”等挑衅事件,但均没有成功。
而秦国作为一方诸侯,在兴起时一直积极学习周文化,西垂陵园出土的青铜秦公鼎与西周晚期铜鼎形制、花纹几乎一样,宝鸡地区雍城附近秦国贵族墓出土的青铜鼎簋也符合周礼的相关规定,这都表现出秦文化对周文化的继承。但战国中晚期秦文化逐渐强盛,便开始肆意僭越,战国晚期咸阳附近塔尔坡、任家咀秦墓中的随葬陶鼎泛滥,且组合、数量毫无规律,与传统周礼差异明显。最终东周被秦灭国,周代的用鼎制度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