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驾照被扣了12分 驾驶证被交警扣了 然后说回本地考科目一 但是我在这边 半年后才能回

半年后可以吗 我该怎么办

可以在异地考, 在违法行为地学习,考试合格后,由违法行为地交通管理部门开具《满12分学习、考试合格凭证》,申请人持该凭证到驾驶证核发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销分手续。 一个积分周期内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天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教育。扣满12分驾驶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持扣留部门出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本人1寸近期彩照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学习、考试。如果在驾驶证核发地学习,考试合格后直接办理销分;如果在违法行为地学习,考试合格后,由违法行为地交通管理部门开具《满12分学习、考试合格凭证》,申请人持该凭证到驾驶证核发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销分手续追问

如果我半年后回去考试可以吗 这边问了交警不让在这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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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3
规定当事人驾驶证一次违章记满12分,当事人可以在违章地区车管所,或核发驾驶证的车管所,申请学习和考试,合格之后可以清除记分,恢复驾驶证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2个回答  2017-09-13
那你可以在暂扣驾驶证的车管所去学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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