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签证材料有:
1、申请人的学历(含所获学位)证明。
2、申请人完成服务期年限的证明。
3、申请人属六类人员的眷属所提交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侨务部门的证明。
4、申请人提交的未完成大学和大学以上学业的退学证明和偿还培养费证明。
5、申请人提交的未完成服务期年限的非直系眷属所提交的偿还培养费证明。
6、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其自费出国留学的证明。
审核部门在短期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通知被批准者填写“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表”,并为其出具证明,被批准后方可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国手续。其他人员申请办理自费出国留学一般可不必提出留学申请.但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经济担保和入学通知书等。
扩展资料:
各国对申请进入其国家就读学生所要求提供的经济担保证明材料不尽一致,有的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有的则不要求提供任何材料,只要求交足所需的各项费用就 可以了。
但绝大部分国家都要求提供足以证明有经济能力负担留学人员所需费用的材料,包括经济担保书、银行存款证明书及个人收入的证明和税单。在具体办理 时,自费留学人员可根据所去国家的规定,办理所需经济担保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留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