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看自己怎么想的,认为这样的就是侵犯自己隐私的而且自己也很讨厌这样的行为的可以选择不在这个公司。如果感觉自己也比较认同公司的文化也想转发的那么这样的公司还是能够继续呆下去的。有一种是不想发但是却硬逼着被发的还是看自己怎么想的。
现在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微信,而微信朋友圈本该是一个展示自我、打造标签,树立形象的“私人领域”,但是现在却“面目全非”,变成了销售产品的平台、为公司宣传拉人气的工具。有些公司会强制的强迫员工发朋友圈宣传自己公司的一些业务。
首先我们先从法律的层面来解读下这个行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职工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与公司的宣传活动相关。那么,公司要求其发朋友圈的行为就是部署的一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职工有义务完成。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相关的职责义务,那么,公司就无权强制要求员工进行该操作。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还是要看合同里面有没有规定这一项。而从员工的私人感情来看,如果自己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但是只不过对公司这种强制行为有点讨厌那么还是完全可以呆下去的。但是如果自己非常的注重隐私,而公司也不在意员工的想法并且强制的硬逼着自己发,那么这样的公司不待也罢。
总而言之,这些事情还是看自己的承受能力以及想法,毕竟每个人想法都不一样,而且现在一个合适的工作也不是太好找。如果公司的钱或者前途到位,有些事情还是可以忍一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