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自己的名字有一台车,但是这车一直是别人(亲戚)开,这亲戚因为工作每天满世界跑,见不着人,因为车是我的名字,我怕万一车出了事故与我产生连带责任。我现在想把车卖掉或者过户给他,但是现在见不着他人,连车也不知道在哪,我提出过户或者卖车他总是推三推四,始终见不着他人,但也不好撕破脸皮直接报警。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找车管所吗?还是报警?请大神告知该怎么办?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要符合3个条件:
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1类型的驾照。
3、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然现在国内汽车的数量已经很庞大,但是不得不承认,依旧有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自己的车。有时候他们又很着急用车,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会跟朋友借车。但是这车你借不借呢?借了,怕车好好的开出去,回来就有毛病了
所以我想卖掉或者过户给他,但是见不着他人,我可以试着约他,如果他始终躲着不见,我该怎么办。车是我的名字,有权利卖或者过给别人,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如果见不着他,我需要做一些什么必要的事情来解决这件事呢?
追答报警或起诉
追问必须这样吗?有没有折中点的办法?~.......
追答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