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22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期内,劳动提出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在你通知了用人单位的情况下(注意收集有能证明用人单位收到了你的通知的证明),30天后就可以走人了。
如果急着走,就得找出用人单位存有过错的证据,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即可通知用人单位后就可以走人,工资用人单位还是要付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至于工资,不论是那种方式走了,用人单位都不得无故苛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工资都应当结算到离职的那一天。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就可以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8-11-29
已经签订合同,就是正式员工,他所说的试用期是不存在的。你自己手里有劳动合同,可以仲裁他们。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赔偿你的工资,加班费照样赔偿你。
第3个回答 2010-11-22
我是04年到这家公司工作的,但是公司与我们签的合同都是一年签一次(这样签合同是否有违反劳动法)。
···双方自愿,合法。并不违反劳动法规。
在因个人原因于08年10月向公司递交辞职信.请问公司应该按照工作年限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吗?
···自愿辞职,依法没有经济补偿。
第4个回答 2010-11-22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