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我从2013年11月份到2014年10月在一家单位上班, 一共11个月了 其中在六月份拿到毕业证,但是这11个月里我都只拿到1000元每月的实习工资,而且一开始他是答应毕业后给我转正的,可现在反悔了要辞退我,我的工作没有问题老板说没有这个编制了,其实就是人够多了不缺我一个。我想问一下 有没有实习期最低工资和实习期不能超过多久的说法,如果有我想让单位补给我差的的工资,我这个想法合理么?
谢谢大家指教我一下该怎么办。
在校时签了三方协议算不算呢
没签协议 就连工资都是发现钱 我拿不出什么证据,所以只是想私下跟老板解决这个问题,才来问问我的想法站不站得住脚
追答私底下,会赖账的
谢谢啊
我们之间没有签任何东西 都是口头上的
是只要没有毕业证 出去上班都算实习期么?那我领取了毕业证之后的时间 能不能算试用期,然后让他补偿我一部分工资呢?
在校签了三方协议算不算
毕业证领了之后应该是进入试用期的,但是如果没有协议的话会比较麻烦。
在校三方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尽管如此,即使用人单位不想继续雇用大学生,也应该有合理的理由,否则,应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支付大学生违约金。故当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大学生只能以三方协议中约定的事项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予以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