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2-03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在工伤伤残定级后一两个月内由社保支付,没有缴纳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要看劳动关系所在省的《XX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或实施细则。网上一查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