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普通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大于或等于60厘米(24英寸),小于或等于158厘米(62英寸包括滑轮和把手)。 每件行李大于158厘米(62英寸),小于或等于203厘米(80英寸包括滑轮和把手),须另行支付超限行李费用。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其他规定如下:
1、重量
豪华头等舱、头等舱、公务舱每件行李重量须大于等于2千克(4磅),且小于等于32千克(70磅)。 悦享经济舱、超级经济舱、经济舱每件行李重量须大于等于2千克(4磅),且小于等于23千克(50磅)。 每件行李重量大于23千克(50磅),且小于等于32千克(70磅)的,须另行支付超限行李费用。 所有舱位旅客托运超过32千克(70磅)的普通托运行李,均须分成两件托运行李。
2、件数
托运行李件数限制:每位旅客托运行李数量没有数量限制(含普通行李和特殊行李)。 每位旅客如需托运客票填开免费行李额、会员权益之外的第七件及以上额外付费行李(含普通行李、特殊行李、预付费行李),须提前向国航营业部/航站申请,在航班载量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允许托运。同时,国航不承诺以上行李与旅客同机达到目的地。
扩展资料:
飞机禁止托运的物品:
1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等;
2 、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等;
3、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国内运输”是根据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航空运输。 “国际运输”是除公约另有规定外,根据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参考资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托运行李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