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算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部出资还是按揭贷款购买,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那么,将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重新做出了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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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1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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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8-11
婚前购置的房产,结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以后涉及离婚问题,则应当由夫妻双方分割房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8-11
现在的新婚姻法规定,如果婚前购买的财产,另一方并没有参与还贷的话,即使是房产证加上名字,也不算是婚共同财产的。要有双方共同还贷的记录。但这才算是共同财产,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说离婚的情况下,也不是平均分配的,是按照你们的还款记录来。进行一个分配的。
第4个回答  2021-08-11
是共同财产。虽然房子本来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因为婚后在产权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因此,这个房子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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