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从我这借了一大笔钱,有借条在我手上,我多次催要他总是说快了快了,结果上周末我才知道他因为诈骗罪被判刑十年,而他因诈骗、借、挪用等方式欠款已经近千万,根本无力偿还,我知道这些事情的当天法院对他的一套房产进行拍卖并卖出去了,而我没有在拍卖之前起诉他,所以这套房子不管拍卖了多少钱都与我无关,况且找套房子也就卖个一百来万,去掉大家的起诉费和银行贷款已经不剩什么钱了。我知道他还有一套三居的房子,但他妻子说法院告诉她在没有别的可以住的地方之前这套房子可以一直住着不会被拍卖,否则他们母子就会睡大街上。
我想请明白人给说说,这种情况那套三居的房子真的可以由他家人无限期地住下去吗?我的钱是不是永远要不回来了?
补充问题:这个人身体有残疾,已经宣判一个月了但还关在看守所,没有监狱接收他,他本人很乐观说可以保外就医,这样他没几天就可以回家了。这样一来他一家三口是不是可以永远住在这套房子里,二对于欠款包括银行贷款都可以不用理了吗?我怀疑他之前就知道因为身体有残疾,所以只要不是死刑都可以不用坐牢,所以才那么肆无忌惮。要真是这样还有公平可言吗?
真像他家属所说那套他们住的房子不会被拍卖他们可以无限期住下去吗?他已经没有其他财产可以用来偿还近千万的债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