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贷款买房,房产证还没有办,男友说要加我的名字,但是银行不同意,请问怎么办

房子是男友前年贷款买的,去年交的房,房产证还没办,我们去年开始谈,打算今年结婚,男友主动说要加我的名字,但是去咨询后才知道,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办理房产证只能写男方的名字,因为银行方面不会同意加名的,那么应该怎么办呢?网上说写协议,然后去公证,是这样的吗?

写协议去公证,那也要等到贷款还完,房产证办下来以后,才能在房产证上增减产权人,写协议去公证只能证明这两个人有这方面的意愿,愿意成为这个房子的共同产权人,这种情况,可以在他们内部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追问

我不大明白,房产证不是交房以后一年内就可以办下来了吗?为什么要等到贷款都还完了才能办下来?
还有这句话“这种情况,可以在他们内部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实在也不大明白,是什么意思,能直白点说嘛?

追答

房产证在一年以内办下来的那个是会在房产证上面按有“已在银行抵押贷款”字样的。不能正常的进行交易和过户的,所以也就不能在房产证上增减产权人。
可以在他们内部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这个约定只能在这两个人之间有效力,只能约束他们两个人,但是因为在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只有男方一个人,如果这个房屋的产权发生变更、转移的时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支付了对等价格,与这个男方发生交易的话,这个女方如果不同意想要诉求这个交易无效的话,法律是不会支持的,这就是这个经过公证的合同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的意思。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