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当中的标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在民事纠纷当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的话,诉讼费用有可能是由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的,而且原告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如果自行撤诉的话,法院虽然只会收取一半的诉讼费,但这笔诉讼费用也是由原告自己来承担的。
法律分析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原告方并未完全胜诉的,会由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费用。对于最终没有由法院做出相应判决的民事案件,而是双方经调解而达成协议的,要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来说,涉及财产方面是比较多的,原告提出的诉讼要求中所希望获得的财产多少,也决定着所要缴纳费用的多少。同时,对于民事案件来说,它所出现的情况太多太多,所以诉讼费用的承担也有很大的变数,多数情况下都不会由一方承担所有费用,而会由法官视具体情况而定。起诉时诉讼费是原告先垫付的。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正常情况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去起诉诉讼费自己要先垫付,律师费由自己承担,对方败诉的话诉讼费再给。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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