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政府监督有哪些?

如题所述

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包括:


(1)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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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0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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