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爸离婚了,我妈后来要给我买房子,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贷款写我和他的名字,合适吗?我能同意吗?

如题所述

不能同意,不合适。贷款应该只写你的名字。你跟你妈妈说,帮忙买房子付首付都已经亏欠你的了。贷款不能再让你劳累。让儿子来,贷款应该儿子自己承担。这样才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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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7
有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同意呀。你只需要每月支付相应的月供就好了,房产证还没有其他人的名字,可以答应的
第2个回答  2019-12-17
房屋产权是你的,贷款有人和你共同承担。你觉得合适吗?
第3个回答  2019-12-17
为什么不同意呢?你妈以你的名字给你买房子,代表你妈是很爱你的,我觉得你应该感谢你妈妈。
第4个回答  2019-12-17
作为亲情的角度,你不能同意,但在作为经济能力的情况下,你有能力承担吗?追问

我妈说首付她付,然后自己慢慢还房贷,等到那一天她还不起了,然后剩下的让我自己还,说这个房子是留给我的财产,不想留个她的另一半(后来结婚的那个男的),我在想我该不该接受呢?我如果接受了,我那以后经济负担重,压力大,我才20岁

我跟着我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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