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可以在异地做公证吗

如题所述

房屋公证可以在异地做。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顶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按照上述规定,房主可以选择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公证,也可以选择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公证。这个选择权主要在于房主。

扩展资料:

房产公证流程

(一)当事人准备材料以下: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二)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公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28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顶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按照上述规定,房主可以选择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公证,也可以选择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公证。这个选择权主要在于房主。

拓展资料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房产公证的类型以及需携带的资料

委托公证

什么时候用?

委托他人买卖房屋,办理出售或购买房屋过程中的一切事宜,适用于垫资/担保业务所需公证。

所需要的材料:

1、赎楼:

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个别公证处要求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2、售房:

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契税票、婚姻关系证明。

3、买房: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

4、代领房产证: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

5、代购: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业主银行卡、代购合同

6、还款(借款人):

身份证、户口本、借款合同

7、公司售房: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局调整备案最新章程、公章、房产证、契税票、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售房需法人代表亲自前来办理。)

参考链接  百度百科 房产公证

第2个回答  2018-04-07
房屋公证,不能在异地做公证,必须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
《公证法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4-07
应该不可以
第4个回答  2022-11-09
房屋公证是可以在异地公证的。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顶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按照上述规定,房主可以选择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公证,也可以选择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公证。这个选择权主要在于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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